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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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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資訊

發布日期:113-12-19

發布單位:警察廣播電臺工務科

本臺工務科約僱人員1名甄選
  •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官等職等
    約僱280薪點(薪資新臺幣37,800元)
  • 名額
    1
  • 性別
    不拘
  • 工作地
    臺北市
  • 上網期間
    自113年12月19日 ~ 113年12月29日止
  • 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電子、電機、資訊等相關科系尤佳)。

    二、

    熟悉廣播發射架構、成音設備維護及採購經驗者尤佳。

    三、

    具汽機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公務車。

    四、

    具電腦公文書製作及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一、

    本臺及所屬發射站臺廣播發射、成音、傳輸相關設備維護及採購。

    二、

    公文處理及一般行政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本臺工務科(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7號)
  •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應徵:請於113年12月29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完整履歷資料,並上傳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役畢或免役證明(男性)等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為附件】。

    二、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訂契約者,撤銷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

    本職缺係屬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任用職缺,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至114年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錄取人員報到後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7,800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等費用),僱用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四、

    本次徵才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

    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22人事室邱小姐、工作單位分機5160高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