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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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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資訊

發布單位:警察廣播電臺

本臺臺南分臺約僱人員1名對外甄選
  •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稱
    約僱人員
  • 官等職等
    約僱280薪點(薪資新臺幣38,948元)
  • 名額
    1
  • 性別
    不拘
  • 工作地
    臺南市
  • 上網期間
    自115年9月14日~ 115年9月28日止
  • 資格條件

    一、

    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以上(新聞、大眾傳播或廣電等相關領域畢業、經驗者優先考量)。

    二、

    具電腦文書製作能力,並熟諳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操作。

    三、

    具備汽、機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者。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
  • 工作項目
    一、臺本部及各分臺現場廣播節目之主持、來賓專訪、單元企劃、預錄及後製等相關事宜。

    二、政令、治安、交通安全宣導之插播文稿撰寫、演播、錄音及配樂等事宜。

    三、配合相關機關急難救助、災害搶救等工作,播報避難、改道等即時訊息。

    四、本臺實體及空中頻道活動之主持,新媒體、社群網站、收聽眾之互動、經營、行銷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本臺臺南分臺(臺南市麻豆區南勢里南勢85-21號)
  •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完整履歷資料,並上傳照片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可至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https://www.npa.gov.tw/ch/app/folder/600)。
    (2)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請至本臺官網訊息布告/徵才資訊下載文件https://www.pbs.npa.gov.tw/ch/index)。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上述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為附件,並於115年9月28日前上傳完畢。

    2.符合資格條件者,將視所具資格條件、工作經驗及相關證照,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請務必於履歷表填寫可順利聯繫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地址),資格條件不符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獲通知應試者請攜帶身分證於所通知時間內至本臺指定面試地點報到(逾報到截止時間10分鐘即喪失應試資格;超過面試時間10分鐘即不得進場)。

    4.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5.本職缺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6.錄取人員報到後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8,948元)。

    7.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24 葉小姐、06-5715428轉韓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