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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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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資訊

發布日期:115-02-02

發布單位:警察廣播電臺

本臺新竹分臺約僱人員1名對外甄選
  •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稱
    約僱人員
  • 官等職等
    約僱280薪點(薪資新臺幣38,948元)
  • 名額
    1
  • 性別
    不拘
  • 工作地
    本臺新竹分臺(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389號)
  • 上網期間
    115年2月2日~115年2月6日
  • 資格條件
    一、政府立案之大學以上畢業者(新聞、大眾傳播或廣電等相關領域畢業優先考量)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口齒清晰,具新聞、節目製播、新媒體等相關工作經驗、實績或經營管理、製作能力者尤佳。

    三、具服務、學習、工作熱忱,具客服經驗佳。

    四、具公文書製作、簡報處理能力,並熟諳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操作。

    五、具汽、機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
  • 工作項目
    一、新聞採訪報導及專題製作。

    二、節目主持(週一至週五7時至10時現場節目)。

    三、接聽及通報路況。

    四、臉書等新媒體小編。

    五、公文處理、一般行政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本臺新竹分臺(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二段389號)
  •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完整履歷資料,並上傳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可至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上申辦)、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及填具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至本電臺官網訊息布告徵才資訊下載)等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為附件】,並於115年2月6日前上傳完畢。

    二、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訂契約者,撤銷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次徵才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聯絡電話:02-23888099分機5021人事室朱小姐;工作單位03-5500301分機2001林分臺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