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進入內容區塊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全球資訊網

:::

徵才資訊

發布日期:115-06-04

發布單位:警察廣播電臺

全國治安交通網A6時段、高雄分臺C3時段主持人各1名對外甄選
  • 人員區分
    節目主持人
  • 職系
  • 職稱
  • 官等職等
  • 名額
    1
  • 性別
    不拘
  • 工作地
    1.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7號(全國網) 2.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455號(高雄分臺)
  • 上網期間
    自115年6月4日~115年6月10日17時止
  • 資格條件
    一、須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請檢具國民身分證影本)。

    二、須具有高中、職(含)以上學歷之畢業證書(請檢具教育部 認可之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外學歷須檢附經我國駐外館 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

    三、檢附主持簡歷1份及企劃書一式10份(企劃書封面標明應徵 節目時段,內容包含學經歷、應徵時段、節目名稱、使用語 言、單元構想[可參考金鐘獎參賽項目及本臺節目單元時段分類方式]、特色、流程、主要調性及訴求對象等),以A4紙雙面列印。
  • 工作項目
    一、廣播節目主持、錄製。

    二、本臺辦理各項活動時,須協助支援活動事宜、高雄分臺協助假日服務臺接聽路況電話及製播政令公益宣導插播。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1.本臺節目科(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7號) 2.本臺高雄分臺(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455號)
  •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請於公告期限內備妥下列文件,送至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7號(臺本部1樓服務中心):
    (1) 主持簡歷表1份。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 企劃書一式10份。
    (5)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可至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https://www.npa.gov.tw/ch/app/folder/600)
    (6) 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請至本臺官網訊息布告/徵才資訊下載文件https://www.pbs.npa.gov.tw/ch/index)。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將視所具資格條件及工作經驗,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包含現場主持實作)(請務必於主持簡歷表填寫可順利聯繫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地址),資格條件不符者,不 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獲通知應試者請攜帶身分證於所通知時間內至本臺指定面試地點報到(逾報到截止時間10分鐘即喪失應試資格;超過面 試時間10分鐘即不得進場)。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 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訂契約 者,撤銷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六、合約金額(節目製播費):
    (1) 全國網週六、日4-7時:每集(3小時)節目製播費新臺幣 2,100元,共52集,契約金額10萬9,200元。
    (2) 高雄分臺週六、日14-17時:每集(3小時)節目製播費新臺幣1,200元,共52集,契約金額6萬2,400元。

    七、本職缺預計於本(115)年7月1日出缺。

    八、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72企劃科林小姐、
    工作單位分機:
    (1)節目科:02-23888099轉5100林科長。
    (2)高雄分臺:07-3590000轉6600信分臺長。
  • 其他說明
    合約期程:

    一、期間:115年7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時間:全國網週六、日04-07時、高雄分臺週六、日14-17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