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資訊
發布日期:114-02-17
發布單位:警察廣播電臺
一、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具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資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三、
最近3年未因品操風紀受任何行政懲處。四、
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須2年考列甲等、1年考列乙等以上。五、
具採購、電腦公文書製作及處理能力。????六、
具團隊精神、服務、學習、工作熱忱。七、
具汽機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八、
男需役畢。九、
具電機、電子、機電相關科系背景尤佳,具機電維護實務及採購經驗優先考量。一、
公文處理及一般行政業務。二、
小額採購及招標等相關業務。三、
零用金、銀行往來等出納業務。四、
各項臨時交辦任務。一、
應徵方式採線上應徵:請於114年2月27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應徵人員親自簽名之掃描檔),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考試及格證書、(2)最近1筆銓審函、(3)現職派令、(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最近3年獎懲紀錄、(7)正反面國民身分證、(8)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二、
逾期報名、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三、
本次徵才正取1名,另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臺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四、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五、
聯絡電話:02-23888099分機5022人事室邱科員;工作單位03-5500301官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