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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加油~讚 1&2

發布日期:106-11-06

分類:青春加油~讚2

發布單位:警察廣播電臺節目科

1-5.青春加油讚2 校園偷竊─推理遊戲與天使惡魔篇

【上課鐘聲】
老師:各位同學,這堂課,我們來進行推理遊戲。狀況呢?我們就假設,一個叫小花的女同學,發現她的最新型手機不見了,她懷疑學校有人偷了她的手機,我們可以從什麼方向來推理,幫她找出真相呢?
男學生B:可以從原因來推論!看是不是有人因為羨慕嫉妒她有新手機,所以趁她不注意時,偷走了手機。
女學生C:也有可能,是小花匆忙間,手機不小心掉了,被人給撿走。
男學生D:可是如果只是撿走,又不是偷…….
女學生C:撿走人家的東西不歸還,叫做侵占遺失物,一樣是觸犯刑法的行為!
男學生D:唉呦,手機掉就掉了,小事一件,有什麼好推理,又不是什麼重大犯罪?沒有必要像抓重大刑犯一樣吧!
女學生C:偷竊不是小事,是觸犯刑法的行為,它不是說對不起或賠錢就能了事的!
老師:沒有錯,其實這個推理遊戲,也要讓大家思考一下,什麼是偷竊?偷竊真不重要的小事嗎?就像剛那位女同學說的,偷東西是觸犯刑法的竊盜罪,偷竊者會由警察移送到地檢署,它真的是一件嚴重的事情喔!
女學生C:那老師,到底是誰可能偷走小花的手機呢?
老師:在公布答案前,我們先想想,想要防止偷竊應該怎麼做才好呢?…
男學生B:我知道,不要在別人面前炫燿你的財物。
女學生C:放好你的物品,不管手機或其他物品甚至錢財,不要四處亂掉。
男學生D:最重要的是,沒有必要的話,不要把貴重的物品或金錢帶到學校來。
老師:真相只有一個,如果自己看到別人的東西很喜歡,而趁別人不注意的時候拿走,就是構成偷竊的行為,不但會嚴重違反校規,而且還要接受法律制裁。
女學生C:可是老師,那小花的手機到底是被誰拿走了呢?
老師:沒有人偷了小花的手機,是她自己忘記………把手機遺留在家裡。
(學生驚呼+吵雜)厚~老師這很扯耶~~
(音效:鐘聲響起)
老師:下課囉~(學生吵雜聲漸淡出)


【#PART 1 END \ 接PART 2】

《青春校園劇場_2-2天使與惡魔》
                                                            
【上課鐘聲+校園學生吵雜聲】
老師:同學們,上課了!這堂課,我們就來排練校慶要演出的天使與魔鬼的話劇吧,請演出同學準備~~
(橋樂)
OS女聲: 藍藍的天空白白的雲,溫暖的陽光涼涼的風,阿明揹著書包,走進學校門,又要開始校園裡美好的一天。忽然間~操場上一個閃亮的東西,吸引了他的注意……
OS男聲: (音效火?燃燒聲)這時阿明心裡的惡魔出聲了
魔鬼:    (邪惡聲)哇~阿明你真好運,撿到這個皮夾,裡面有二千塊錢耶!這樣你就有錢可以買你想要很久的那雙新球鞋了,快把皮夾放進你的書包裡。
OS女聲: 這時阿明心裡的天使也說話了……(仙女音效)
天使:    阿明,撿走不屬於你的東西據為己有,雖然不是偷,卻一樣是犯罪的行為。你應該把皮夾送到學務處,丟掉皮夾的人,一定很著急。
OS男聲: 阿明把皮夾送到了學務處,交給老師後走回教室,正好看見小玲誇張地跟大家展示炫耀她新買的手機。
魔鬼:    (邪惡聲)哇~好酷好炫的新手機,好討人厭的小玲,等一下趁她上體育課換運動服時,阿明你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把手機從她的書包,放到你的書包裡,這樣你就賺到一支新手機,而且討厭的小玲一定會氣瘋囉(奸笑聲)~
天使:    (仙女音效)開什麼玩笑?!一點都不好笑!把別人書包裡的東西放到自己書包裡,當作自己的,就已經構成偷竊行為,它會讓你付出很大的代價,阿明你要想清楚喔!
OS女聲: 無視於小玲誇張的炫耀,(小玲誇張笑聲看我手機多棒)。阿明專心上課。(小玲驚呼:啊~!我手機掉地上了~啊~~~)
OS男聲: 第二節下課,(下課鐘聲音效),阿明來到福利社,在洶湧的人潮中,阿明看見角落裡,阿成正偷偷把一個菠蘿麵包,塞進上衣裡……
魔鬼:    (邪惡聲)阿成真聰明,阿明你也可以,快把你手上那瓶飲料,放進褲袋裡,這樣又省15塊囉~(收銀機音效)
天使:    (仙女音效)NO NO NO~未經允許在福利社偷拿東西不付錢,就是竊盜。
魔鬼:    妳很煩餒~一瓶果汁而已又不會怎樣。
天使:    (仙女音效)不管是一千塊錢,或是偷一瓶果汁,都一樣是偷竊行為,偷竊是要受到法律制裁,還會通知你爸爸媽媽來學校,到時候你麻煩就大囉!
魔鬼:    (邪惡聲)沒那麼嚴重吧,阿明只是學生而已,又不用坐牢。這種小事,不會怎樣啦~
天使:    (仙女音效)順手牽羊就是竊盜的行為,是刑法上的公訴罪喔!只要被發現,就一定會被移送給警察機關及法院處理,就算是未成年學生,不會被判刑坐牢,也一樣會被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受到保護管束,假日生活輔導的處分,而且一樣必須負擔民事賠償,另外賠錢給人家喔!這樣的事,一點都不小。                     (語氣轉凶狠強硬…)做了小偷,就是會怎!樣!啦!~
(音效:火焰聲+惡魔慘叫聲  淡出)
OS女聲: 開心喝著結完帳的冰涼飲料,再一次,阿明心中的天使,完勝K.O.了惡魔。你若觸犯偷竊行為,也一定會被正義K.O.,付出沉重代價。
(背景音:阿成同學,你衣服裡面怎麼腫那麼大一個麵包瘤啊!~~(驚呼:哇~))
OS男聲:同學們,將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據為己有的行為,將會觸犯刑法上的竊盜罪,絕非開玩笑的小事,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偷竊,會付出沉重的代價
偷竊,會付出沉重的代價
偷竊,會付出沉重的代價……(重覆疊音淡出)。
(音效:鐘聲響起)
【PART 2 END】【ALL END】

OS.各位同學大家好,我是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郭豫珍。從上面的短劇,我們可以知道,偷竊這種行為,很有可能就發生在你我周圍,偷取別人的東西會觸犯刑法竊盜罪,千萬不要以為是小事。當然也要保管好自己的財物,而且不要攜帶貴重物品到學校炫耀,以避免他人窺視而成為小偷下手的目標,另外,凡事不屬自己的錢財物品,千萬不要據為己有,你可以送交給學校師長或是警察機關,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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