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顏姓婦人詐騙集團話術,將帳戶內新臺幣121萬元交由假檢警監管,案經新店警分局溯源追查,先後逮捕彭姓車手及黃、王兩名幕後車手頭,全案依法送辦。
新北市警局新店警分局接獲75歲顏姓被害人報案指稱,遭詐騙集團以帳戶涉案為由,要求監管帳戶,顏女出於害怕,前後共提領新臺幣121萬元交給假冒警政署職員的詐團車手,直到向相關公務單位查證,才驚覺受騙上當。不料該詐騙集團食隨滋味,第四度通知顏女準備50萬,警方立即提供假鈔請顏女佯裝配合,再攜帶大批警力前往埋伏,逮捕16歲詐團車手彭姓少年,起獲相關證物,卻讓守在一旁的車手頭逃逸,偵查隊長蔡調坤指出,員警後續以車追人,在桃園市龍潭及平鎮區逮捕21黃嫌及17歲王女,另於王嫌外套內起獲三級毒品K他命菸2支,全案詢後依涉詐欺、少年事件處理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
據了解,黃男掌管車取款狀況、王女則尋找未成年擔任取款車手,警政署也呼籲,家長應多加留意孩子交友狀況,以免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