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一隊偵查佐黃振潁從警超過10年,民國108年踏上刑警之路,破獲多起毒品、槍砲案件,曾經獲選雲林縣績優公務員,還持續進修並於今年錄取警大警佐班,全方位的優異表現讓他榮獲113年全國模範警察。
黃振潁偵查佐的父親是一名警察,青少年時期看著爸爸和戰友緝獲刑案,聽著破案的過程,讓他萌生從警的念頭。時至今日他已從警10年,先是在派出所與交通小隊服務了6年,才轉戰刑事警察。振潁坦言,從小就對偵辦案件有興趣,但是關於刑警的刻板印象還是讓他有些卻步,直到實際從警才理解,想成為怎樣的刑警都取決於自己。而他也提到去年印象深刻的一件跨境毒包裹案件,當時埋伏了許久,犯嫌一直沒出現,因為當天還有媽祖遶境勤務,本已打算收勤,沒想到當晚還是順利溯源查獲。刑事工作處處充滿驚奇,本以為破案機會不高的案件,在突破後就順利許多,這也提醒著他,不管遇到任何瓶頸,絕不能輕言放棄。
而在太太詹宜雯眼中他總是在往前衝,雖然身邊的人總是要她提醒振潁安全第一,但是她能夠理解,每次經驗的累積都是滋養他危機處理與應變能力的養分。當振潁分享案件圓滿偵破時,閃閃發亮的眼神也讓宜雯知道,這樣的工作對他來說很有成就感,她也為他感到驕傲、願意成為他的後盾。
負責掃黑、肅槍、緝毒以及打詐等各類刑案,要與犯嫌鬥智鬥勇、長時間埋伏蒐證,看到判決書、犯嫌受到應有的懲罰,是刑警最有成就感的時刻。不過振潁提到,刑警工作時間長且不固定,無法跟家人好好相處,常常在深夜時回家,只能到房間看看熟睡的孩子們,他認為不只警職辛苦,警眷更加辛苦。對於榮獲模範警察,他首先感謝雲林刑大的長官與同仁平時的包容、支持、協助與拉拔,另外也感謝父母、太太及小孩,有大家的幫忙,才能無後顧之憂地為治安而奮鬥,榮譽不僅屬於他,更屬於幫助過他人。
今年考取警大警佐班,還榮獲全國模範警察,振潁除了喜悅,更鞭策自己必須愛惜羽毛,也期許能夠莫忘初衷,繼續為社會貢獻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