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岡山分局員警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開車未繫安全帶上前攔查,員警聞到酒味經酒測超過標準值,而車上還載有十歲女兒,員警斥責喝酒還敢載小孩,罔顧孩童安全。
高雄市岡山警分局梓官分駐所員警,巡邏途經梓官區大舍東路與大舍西路口,看見一名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未繫安全帶且手持香菸點燃吸食上前攔查,員警要求駕駛戴姓男子下車後,即聞到身上有濃厚酒味,經詢問之下,男子向員警表示要載小孩去買晚餐,出門前有飲用一杯高粱酒,經員警施測,酒測值超過標準值。
經員警了解,戴姓男子不僅無照駕駛,還曾於107年間有酒駕紀錄,這次酒駕甚至載著年僅10歲的女兒。全案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岡山警分局呼籲酒駕零容忍,將持續無限期強力取締,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避免肇事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