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苗栗警分局獲報,臺72線有飆車族聚集競速,立即展開嚴正執法,運用科技蒐證,循線拘提4人到案,全案除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並開出4張交通違規罰單。
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偵辦飆車案件,調查發現,臺中一名改裝車行業者與3名成年人,透過通訊軟體相約臺72線,以貨車載運改裝無牌機車佔據車道競速,專案小組運用科技偵查掌握行蹤,並報請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日前兵分3路前往臺中搜索,共拘提4人到案,並查扣涉案小貨車及改裝機車各1輛。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第五組組長宋明峰說,本分局於民國114年12月中旬獲報,臺72線石圍墻路段有多輛汽、機車聚集疑似有競速違序行為,分局立即調派優勢快打警力前往處置。
全案除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告發,共開出4張罰單,合計最高可處新臺幣25.2萬元,同時移請苗栗縣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開罰,並由監理機關進行臨時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