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進入內容區塊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全球資訊網

:::

警政報馬仔

發布日期:112-10-17

發布單位:警察廣播電臺臺南分臺

民雄大火燒死2幼童 嘉縣民雄警籲獨留小孩在家錯誤悲劇
嘉義縣民雄鄉菁埔村民宅的一場大火帶走二個年幼孩童的生命,他們來不及逃離現場竟因為被獨留家中沒大人救援,為此,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呼籲切勿獨留幼兒在家,以免發生不必要的遺憾。
一處三合院發生火警,2歲何姓男童及4歲何姓女童喪生火窟,檢警相驗,家長自責說,因小孩子肚子餓出去買早餐,短短不過5分鐘的時間卻造成悲劇收場,對於這起案件,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莊思神分局長提醒大家: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家長不得讓未滿六歲的幼童獨自在家,違者最高可處一萬五千元罰鍰,若幼童在無人照料情況下受傷,家長還可能吃上「刑法」過失傷害官司;親友表示,夫妻二個很愛小孩,雖然不富裕卻也過的開心,另外社會局表示,何男一家是低收入戶,夫妻共扶養5名未成年兒少,是列管在案的高風險家庭,初步評估親屬資源薄弱,將視需求協助安置處所、喪葬補助或其他緊急經濟扶助。
 
相關語音:
  • 民雄大火燒死2幼童 嘉縣民雄警籲獨留小孩在家錯誤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