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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報馬仔

發布日期:112-09-23

發布單位:警察廣播電臺花蓮分臺

嚴重超速調降新法上路3月 花蓮警取締694件超速罰鍰近億元入庫
交通新制將「危險駕駛」定義由原本超速60公里,調降為超速40公里,罰鍰1萬2000元起跳,最高罰鍰從2萬4千元提高到3萬6千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花蓮縣警局交通隊業務組長黃弘琦表示,新法上路至今,因超速遭裁罰金額已將近一億元,統計花蓮縣汽機車一般超速達6萬6256件,嚴重超速有694件。以同樣超速40公里以上為基準,增幅68%。
花蓮縣警局交通隊表示,取締超速方式包括固定測速桿、區間測速及員警執行取締。縣內固定桿取締數量最多的,包括秀林鄉崇德路段、瑞穗鄉富源至瑞北間,台11線鹽寮路段等,都是易超速路段,主因是道路寬廣筆直又是四線道,連假將至,提醒汽機車駕駛一定要遵守速限及交通規則,安全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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