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0歲吳姓男子因駕駛車輛沒繫安全帶遭台北市內湖警分局員警攔查,經查發現竟為違反《洗錢防制法》的通緝犯,依法將其逮捕,解送士林地檢署歸案。
台北市內湖警分局康樂派出所員警日前擔服巡邏勤務,巡經康樂街時發現一台自小貨車駕駛沒繫安全帶,且手持香菸,便命其停靠路旁,上前盤查,該吳姓駕駛向警方表示,先前因將個人銀行帳戶借給他人使用而觸法,案件經法院審理開庭後,已經判決確定,但是遲遲沒收到繳納罰金通知。康樂派出所所長張孝安指出,經警方進一步查證,發現男子為洗錢防制法之通緝犯,當場將其逮捕。
內湖警分局呼籲,民眾如因案遭提告、起訴或判刑,應依地檢署或法院通知於期限內到案,切勿心存僥倖,警方也將全力打擊不法,以淨化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