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安全回家的路,屏東縣政府警察局8月19日起,執行為期7天的無號誌化路口執法專案,藉以提升路口行車安全。
在無號誌路口,常有車輛因未依規定停讓造成事故發生,並導致嚴重傷亡,成為常見卻鮮被民眾重視的隱形危險。有鑑於屏東縣最近發生不少類似事故, 因此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規劃無號誌化路口執法專案。
這項專案從19號起為期7天,如果違反法規,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8款規定,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警察局表示,停車再開的規定並非新制,停讓的重點在於將車輛速度降為零,並確實確認左右有無來車後,方可續行,期盼透過持續加強宣導與執法提升駕駛人路口停讓的觀念及路權的意識,提升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