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罰鍰。警政署自今(1)日起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等重點加強取締,違規最高罰7200元。
行人安全是國人關注的交通議題,今年1到3月份「行經行人穿越道、轉彎不暫停讓行人或視障者先行之違規」案件,取締的件數超過3萬件,較去年同期增加了1萬7千多件,顯示國人守法的觀念有待加強。
警政署交通組吳耀南組長表示,為展現政府降低行人交通事故死傷的決心,警政署從5月1號開始,加強路口安全的大執法專案工作,對於「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道路障礙」等4大重點加強嚴格取締; 大、小型車加重罰鍰最高額3600元,機車則維持1200元,若未停讓視障者,加重為2400至7200元。
警政署也進一步呼籲行人也要遵守相關的交通規則,大家共同遵守交通規則,才能保障每一個行人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