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演員王柏傑18日開車行經臺北市內湖區金莊路時,不慎與遊覽車發生擦撞事故,北市內湖警到場對其施以酒測,不料王柏傑酒測值達0.44毫克,涉犯公共危險罪遭移送士林地檢署,檢方訊後於今(19)日凌晨,諭知王柏傑5萬元交保候傳。
臺北市內湖警分局獲報金莊路129號前發生自小客與遊覽車事故,立即派員到場處理,經查陳姓遊覽車駕駛沿金莊路北往南行駛,正準備左轉進入金莊路129號停車場車道時,右後車身與同向往南直行的自小客車左前車身發生碰撞,幸無人受傷,內湖交通分隊中隊長張暐宏表示,警方立即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發現王姓自小客車駕駛酒測值超標。
據查,王姓自小客車駕駛就是演員王柏傑,警詢時稱前晚有小酌,沒想到宿醉未退;內湖警分局呼籲,大多數民眾前晚喝酒,認為「經過晚上睡覺後,隔天身體就沒有酒精」,然而自身並不清楚體內酒精是否已完全代謝,酒後除以「指定駕駛」、「酒後代駕預約」及「代客叫計程車」等方式安全返家,更要留意酒後隔日宿醉,要有充分休息時間,待體內完全代謝酒精後,才可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