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破資產管理公司涉嫌吸金案,初步清查客戶至少1200人,違法吸金超過8億7仟萬元,不法獲利達3億7仟萬元。
高雄地檢署接獲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提報某資產管理公司從事吸金犯罪情資,指揮刑事局偵查第八大隊、高雄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旗山分局、林園分局、臺中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及臺北市警局萬華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偵辦。刑事局偵查第八大隊副大隊長林佑裕說,「秦姓被告擔任負責人之資產管理公司對外以透過舉辦說明會及於社群媒體發文等方式,宣稱擬將借得資金用於投資不動產交易,可給予遠高於銀行定存利率之年利率3.5至9.5%不等之利息,並表示:投入金額越高,除配發之利息越高外,更將提供本票或辦理不動產抵押設定以擔保借款,以此方式吸引民眾大量投入資金,顯已涉及違反銀行法吸金犯行。經初步清查該公司客戶逾 1 仟 2百餘人,違法吸金金額逾8億7仟萬元,不法獲利達3億7仟萬元。」
專案小組同步在高雄市、臺中市及臺北市共17處執行搜索,當場查扣現金70萬元、3輛進口轎車、6支精品錶、9個精品包和各項證物1批,另外向法院聲請扣押該公司帳戶資金213萬元,及公司名下與借名登記價值上億元的不動產,並拘提秦姓負責人及員工共9人到案。檢方訊問後,將秦姓負責人及6名核心幹部依違反銀行法及詐欺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全都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