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輕軌又被撞,一部小客車在禁止左轉路口違規左轉,直接撞上在他左邊直走的輕軌列車,所幸無人受傷,警方依法開罰,並移送偵辦。
事故發生在14日上午11點30分,地點是大順一路和龍德路口,24歲車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由大順一路東往西要左轉龍德路,和大順一路東向西直行的輕軌發生碰撞。現場無人受傷,輕軌列車在事故發生後20分內恢復通行。高雄市警局鼓山分局龍華派出所洪子棠所長說,經查,現場未有酒駕情事,車男駕駛自小客車未依標誌違規左轉(禁止左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2款:「不依標誌指示轉彎」,最高可處新台幣1800元罰鍰,警方除將依法舉發外,因輕軌屬於大眾捷運系統範疇,發生交通事故影響通行安全甚鉅,警方亦依《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或20萬元罰金將車男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或20萬元罰金。
鼓山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輕軌路段,應優先禮讓輕軌列車通行,並注意標誌、號誌規定,避免違規左轉釀成事故。如遇交通事故,請立即撥打110報案,警方將迅速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