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一名劉姓婦人接獲一封存證信函,內容稱她的兒子欠款新臺幣4萬多元,要求儘速償還,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婦人急忙到郵局匯款,行員機警報警並指出存證信行三大錯誤,才沒讓詐騙集團得逞。
臺中市大甲區71歲劉姓婦人到郵局辦理匯款,她神情警張引起行員注意,主動上前關心。婦人表示,日前突然接獲一封存證信函,內容指稱她的兒子向公司借款,仍有尾款42,200元新臺幣尚未結清,若未在3日內繳還,將提告詐欺。婦人愛子心切,未經查證便前往郵局匯款至指定帳戶,行員檢視婦人手中的存證信函,發現其中三大錯誤,立即通知員警到場協助。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日南派出所所長江柏漢說,經行員與員警指出三大錯誤,包括「沒有郵局戳章及經手行員印章」、「沒有存證號碼、信封」、「信函所載的公司地址不相同」。
員警當場請婦人聯繫兒子,確認沒有欠款,才終於放下心中大石。大甲警分局長謝建國提醒民眾,詐騙手法推陳出新,面對疑似詐騙行為,一定要謹慎查證,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