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號晚間6點多,臺中市南屯區發生火燒車,現場還有一名男子全身60%燒燙傷,被緊急送往醫院插管治療,經警方調查,男子疑似和友人發生爭執後遭潑灑汽油縱火,詳細案情還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38歲的杜姓男子和30歲的黃姓男子相約見面,兩人交談後一言不合發生爭執,隨後黃姓男子從車上拿出汽油朝杜男潑灑並點火,同時間自己也遭到波及,臉部和手都遭到燒傷,之後黃姓男子將自己的車留在案發地,搭乘另名高姓友人的車逃離現場,第四警分局張明輝副分局長說警方研判黃男在案發現場可能遭受燒傷,專案小組透過其交通工具行向分析其離去路徑,並同步訪查鄰近醫院,於台大醫院虎尾分院發現正在就醫的黃男,全案將黃男依殺人、公共危險、毀損罪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
根據了解,杜男和黃男兩人為舊識,而杜姓男子常常會付錢要求黃男幫忙跑腿,把他當作小弟使喚,而家住在雲林的黃姓男子這天本來要載媽媽去醫院,卻又被杜男叫到臺中,讓他心生不滿,一氣之下才會犯案,但由於杜姓男子傷重無法接受筆錄,因此詳細案情還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照片由臺中市第四警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