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公開全縣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雖有109支,但實際運作只有36支,分布在全縣1460公里道路,屬低密度;且往返恆春半島測速照相也只有個位數,交通罰款也只有4億多,而非300多億。
立委披露屏東縣測速照相全國第三多, 全年收到300多億元交通罰款等。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上午招開記者會澄清, 隊長謝志鴻說全縣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有109支,但因為主機只有36台,所以運作時最多只有36支,其他都是空架子,且都有公布在網上,每三個月調整一次。
另外下南州交流道往墾丁方向,沿線只有4支固定,區監測速有只有2處, 而根據110到114年間的墾丁車流量174萬到202輛,證實交通治理並沒有影響到觀光。
謝志鴻強調,屏東縣的交通罰款一年只有四億多,300多億是全國交通罰款的總額;且執法是為了交通安全,不是為罰而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