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3號南向112.5公里處,今天凌晨1點多發生交通事故,自小客車疑似因為分心駕駛,追撞自小貨車,導致該自小貨車失控撞擊外側護欄後,翻覆於外側車道。
根據警方調查,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追撞前方行駛於中線車道由鄭姓男子駕駛的自小貨車肇事,兩車駕駛酒測值都為0,但造成自小貨車駕駛死亡、自小客車駕駛受輕傷。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公路警察大隊後龍分隊分隊長楊宗哲說:
警方呼籲:駕車時應依速限行駛,若超速40公里以上,依照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另同條第4項規定處罰車主「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國道員警呼籲駕駛人「安全距離保持好,養足精神上國道」,若行車感到疲勞時,請先下交流道或至服務區休息,避免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