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賣場偷竊物品還撕下防竊標籤,偷竊影像上傳分局防竊群組,二分局保安民防組警務佐,一眼認出竊嫌身分,帶回調查送辦。
臺南市第二警分局長樂派出所警員鄭至言受理某百貨賣場人員報案,表示物品遭竊,計有紅茶、行動電源、束帶捲、沐浴乳等。經員警至現場與賣場人員調閱監視器來逐一比對,發現1名身穿黑衣且載口罩之中年男子涉有重嫌;但再調閱周邊監視器,發現他騎乘腳踏車犯案且途中失去蹤跡。所長施明昌將涉案男子照片上傳分局防竊群組,立刻有結果。
原來五十二歲黃姓竊嫌,來到賣場,拿取物品後,進入廁所將賣場防竊標籤撕下丟棄,以通過防盜門後行竊得逞騎乘自行車離開。全案警方調查後將他依竊盜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