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男子凌晨行經淡金公路,遭新北市金山警分局發現車牌與車身不符,且該車牌已遭報失竊,嚇得林男趕緊辯解僅買車牌懸掛,並沒有偷竊車輛,全案訊後依法移送。
新北市警局金山分局員警執行防制危駕勤務,發現一輛普重機涉嫌改裝排氣管,立即上前攔查,經輸入車牌資料後,發現該車輛被報失竊,但車型與車籍資料不符,這時林姓駕駛趕緊辯稱自己不是偷車賊,只是日前向他人購買報廢車輛,又在網路上訂購車牌,隨機選取車號後組裝上路,企圖規避違規舉發。
金山分局呼籲,使用偽造車牌行駛道路,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開罰1萬800元外,將依刑法第212條、第216條偽造特種文書罪嫌移送法辦,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切勿貪圖小利,以免受刑事及高額罰金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