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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之間

發布日期:115-01-04

發布單位:警察廣播電臺臺中分臺

0104警民之間- -僑外生揭詐騙經歷 苗縣警簽署防詐護安合作備忘錄
來自越南的樂樂,民國112年4月在苗栗一所科技大學攻讀碩班時,遭遇詐騙,她回憶,當天接獲自稱網購平臺來電,對方以「疑似訂單非本人下訂,恐遭自動扣款」為由,表示稍後會有銀行人員協助處理,因曾刷卡消費,樂樂便相信了對方的說法。
樂樂說,那真的過沒多久,有一個銀行的人員打電話過來,然後他就說我的個人資料已經被洩漏,因為那時候我用Visa卡付款,現在是剛好是年假,我本人沒辦法可以去銀行那邊處理,只能通過網路溝通,然後指導我怎麼去處理這件事情,然後他還提供一些就是很正確的資料,就是我在哪個銀行開戶、我什麼時候開戶,那我就想說如果不是銀行的人員應該不會知道這些事情,然後他講話整個過程很專業,然後一直強調要趕快去處理,否則帳戶或者錢會損失。
樂樂說,當下非常緊張,便依照對方指示操作ATM,並提供提款卡及密碼,誤以為完成安全設定,隔天她察覺不對勁,聯繫不上對方,上網查詢才驚覺遭詐,立即報警,接著陸續收到北中南各地警局通知製作筆錄,因為已有詐騙款項流入她的帳戶。樂樂難過表示,帳戶裡原本存放的獎學金與薪水共新臺幣66,000元,打算寄回越南補貼家計,一夕之間全數遭騙,還因淪為人頭帳戶遭被害人提告,所幸她及時報警,並提供LINE對話紀錄與截圖,歷經8個月調查,最終獲不起訴。
因為他就騙我的錢,用我的賬號去騙別人,然後剛好就是他騙了別人,別人轉錢到我的賬號,因為我去報警,錢還沒有領好,然後就卡被鎖起來了,所以到現在就是已經抓到兇手,但是我的銀行的卡片還是被鎖起來,沒辦法用。
苗栗縣警察局自民國114年6月起,結合縣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及在地企業,共同推動「結帳還鄉」專案,協助外籍移工在工作期滿還鄉前,結清在臺灣的金融帳戶,有效降低帳戶販賣遭詐團利用。苗栗縣警察局長王森瑒說,我們統計114年1到5月份合法移工涉及詐騙人頭帳戶,查獲4件,相較於專案推動後下降到10件,而且114年的11月份更達到了零發生的目標防治的成效非常良好。
王森瑒局長表示,縣警局推動專案期間發現,外籍學生因不諳我國法律,容易成為詐團目標,因此特別邀請樂樂現身說法,並在縣長鍾東錦的見證下,與國立聯合大學、育達科技大學簽署「防詐護安」合作備忘錄,強化校園防詐教育與聯繫平臺。鍾東錦縣長說,學校與縣府有責任保障學生的財產安全,這點非常重要,甚至絕對不能讓學生淪為犯罪人頭,所以務必提高警覺,防詐人人有責,感謝警察局與勞青處的用心。
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莊恒權提醒,詐騙手法層出不窮,民眾若受害應立即報警,才能有效自保。
第一時間的話知道被騙的時候最好就是趕快報案,若有疑義,可撥打165或是打110報案諮詢求助,讓檢警單位儘速調查釐清,才有助解除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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