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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之間

發布日期:115-01-11

發布單位:警察廣播電臺花蓮分臺

花蓮警落實唾液快篩 造安全用路環境
為有效打擊毒駕案件,警政署研議「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測」執法策略,經會同交通部增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律定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及拒測處置程序,相關條文於去年11月19日正式公告施行;為確保這項新式執法策略完備,警政署也即頒布「毒品唾液快篩執法」作業程序,並通令全國各警察機關於11月20日全面執法。花蓮警方自毒品唾液快篩試劑啟用以來,積極加強路撿,並全面落實「毒品唾液快篩執法」加以掃蕩,以扼阻毒駕歪風,打造安全的用路環境。執法過程,發現毒駕案件層出不窮,更加激勵警方執法決心。
跨年夜,花蓮玉里鎮一名57歲彭姓男子疑似吸毒後開車上路,誤認後方貨車為「仇家跟蹤」,竟持自製槍朝對方射擊示威,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玉里警分局獲報後迅速調閱監視器,不到2小時即循線逮人,並查獲非法槍枝與毒品吸食器等違法物品 玉里警分局副分局長許銘書表示,當場懷疑彭姓男子施用毒品導致精神狀態不穩,對他實施唾液快篩,呈現毒品陽性反應。另外也查獲彭姓子不具備原住民獵槍持有資格,作案車輛竟懸掛車牌已註銷。訊後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刑法恐嚇罪及公共危險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並道交條例開罰。
花蓮警方執行巡邏勤務,在花蓮縣吉安鄉仁里市場旁發現一輛汽車違規停車在黃網線上,趨前盤查,車上3人聲稱在「等朋友」眼尖的員警發現後座50多歲的胡姓乘客為毒品案嫌犯,立即請偵查隊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於東海六街攔停違規車,並執行搜索,當場查獲依託咪酯、安非他命毒品等違禁品。以毒品唾液快篩試劑檢驗,30歲的謝姓駕駛呈現安非他命毒品陽性反應,將兩人依法究辦,吉安警分局偵查隊長張淑光說。
花蓮一名45歲宋姓女子則在凌晨3點鐘,騎機車經花蓮市中山路,遭巡邏員警發現紅燈左轉,還將車騎上人行道,員警鳴喇叭示意她停車。查驗身份及盤查時,在她的機車置物箱內查獲安非他命毒品及卡西酮菸彈等,依法進行毒品唾液試劑檢驗,呈陽性反應,將她依法處置。1月2日36歲的賴姓男子,疑似精神恍忽,開車行經花蓮縣吉安鄉南昌北路時,接連撞上停放路旁的2輛車後,又撞上對向路旁的一輛休旅車才停住,幸好沒有人員傷亡,吉安警分局五組組長劉瑞年表示,賴姓駕駛持照正常,酒測值為零,依程序對他採集尿液送驗,以釐清是否涉及毒駕。花蓮縣警局表示,毒品唾液快篩試劑,具備「快速、非侵入式、36分鐘鐘就可判讀」等特性,未來將持續結合交通稽查與專案勤務,防制毒駕危及交通安全。「毒品唾液快篩」執法, 經檢測呈陽性者,將重罰3萬至12萬罰鍰並移置車吊扣駕照,拒絕檢測者罰18萬並吊銷駕照,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打造安全、無毒的生活環境。
以上警民之間,由警廣花蓮分臺記者張涵採訪製作,謝謝您的收聽,我們下次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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