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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特寫

發布日期:115-06-08

發布單位:警察廣播電臺新聞科

0608新聞特寫--醫美診所大規模偷拍 婦團呼籲啟動國家級防治機制
爆發多起醫美診所針孔偷拍事件,引發社會震驚,顯示影像性暴力已不再是個別加害者的偷拍行為,而是涉及場所管理、數位犯罪、個資安全與性別暴力防治的「系統性影像性暴力」。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王如玄指出,這類利用場所主人、雇主或管理者身分,在其管理場域中進行系統性偷拍的案件,已非單一個案。本次事件爆發後,各縣市湧入大量報案與消費者權益保護需求,但只看到被害人自行成立自救會,資訊龐雜、人心惶惶,卻未見政府單位積極建立大量被害案件的分流與協調機制,也缺乏明確指引,協助民眾理解報案、行政申訴與後續權益保障程序。
現代婦女基金會吳姿瑩執行秘書指出,目前我國「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對數位性別暴力的回應,大多仍停留在宣導、教育與訓練層次。然而犯罪型態已朝向科技化、平台化與組織化發展。
台灣防暴聯盟廖書雯秘書長則指出,在空間安全方面,台灣雖已有消防安檢、建築安檢與公共安全檢查制度,卻仍缺乏「隱私安全治理」與「隱私安全檢查」機制。
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表示,針對「濫用場域管理權限」的特殊惡性行為人,應加重究責,建議新增「場所管理人利用管理場所機會偷拍之加重罪名」,於刑法妨害秘密罪及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增修明定凡「利用管理場所之機會」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或性影像者,將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可處六個月以上,三年或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供給場所、工具或設備便利他人犯妨害秘密、偷拍或強拍性影像的管理者,也一併納入重罰,貫徹國家影像性暴力及性騷擾防治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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