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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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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資訊

發布日期:114-05-27

發布單位:警察廣播電臺

本臺人事室綜合行政職系節目員1名對外甄選
  •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 職系
    綜合行政
  • 職稱
    節目員
  • 官等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名額
    1
  • 性別
    不拘
  • 工作地
    臺北市
  • 上網期間
    114/05/27~114/06/05
  •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不含具警察官 任用資格者),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 得任用消極條件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三、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

    最近3年年終考績中,需1年考列甲等,考列乙等需2年以下。

    五、

    有服務熱忱,善溝通協調,具業務規劃能力;如具人事工作實務經驗者尤佳。

    六、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仍能從事本工作者尤佳。
  • 工作項目

    一、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

    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本臺人事室(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7號)
  • 聯絡方式

    一、

    應徵方式採線上應徵: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報名,並備妥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最近一次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 書。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掃描上傳附件(包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應徵人員親自簽名之掃 描檔,請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PDF格式檔案),並於114年6月5日前上傳完畢。

    二、

    符合資格條件者,將視所具資格條件、工作經驗及相關證照,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請務必於履歷表填寫可順利 聯繫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地址),資格條件不符者,不另行通知。獲通知應試者請攜帶身分證於所通知時間內至本 臺人事室或指定地點報到(逾報到截止時間10分鐘即喪失應試資格;超過面試時間10分鐘即不得進場)

    三、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 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

    本職缺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 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惟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機關 得予從缺。

    五、

    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24人事室朱採訪員、工作單位分機5020蔡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