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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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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資訊

發布日期:114-03-27

發布單位:警察廣播電臺

本臺高雄分臺新聞傳播職系採訪員1名對外甄選
  •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 職系
    新聞傳播職系
  • 職稱
    採訪員
  • 官等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至第七職等
  • 名額
    1
  • 性別
    不拘
  • 工作地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455號(高雄分臺)
  • 上網期間
    自114年3月27日 ~ 114年4月7日止
  • 資格條件

    一、

    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新聞傳播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不含具警察官任用資格者)。

    三、

    品操限制:
    (一)最近3年未因品操風紀受任何行政懲處。
    (二)最近1年未因工作疏失受記過以上行政懲處或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受懲戒處分或涉案經偵查提起公訴或判決有罪。
    (三)未因涉案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

    四、

    最近3年年終考績1年以上列甲等且未經考列丙等。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六、

    男需役畢。

    七、

    具汽、機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者。

    八、

    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嫻熟公文寫作。

    九、

    富溝通協調能力,熟悉政府採購法令,具採購經驗、政府採購相關研習訓練尤佳。
  •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分臺行政組相關業務。

    二、

    支援新聞採訪編輯播報業務。

    三、

    連續假日須配合服務臺輪值工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本臺高雄分臺(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455號)
  • 聯絡方式

    一、

    應徵方式採線上應徵: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報名,並將下列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明、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近3年獎懲紀錄證明及其他專業能力等相關資料 (包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應徵人員親自簽名之掃描檔),合併掃描成單一 PDF檔案後於114年4月7日前上傳至該系統。

    二、

    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

    本職缺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

    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24人事室朱採訪員;工作單位分機07-3590000轉6600信分臺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