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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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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資訊

發布日期:115-02-10

發布單位:警察廣播電臺

本臺企劃科約僱人員1名對外甄選
  •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稱
    約僱人員
  • 官等職等
    約僱280薪點(薪資新臺幣38,948元)
  • 名額
    1
  • 性別
    不拘
  • 工作地
    臺北市
  • 上網期間
    自115年2月10日 ~ 115年3月1日止
  • 資格條件

    一、

    政府立案之大學以上畢業者(藝術相關學群系所相關領域畢業優先考量)。

    二、

    具平面及新媒體等相關工作經驗、實績或經營管理、製作能力者尤佳,並熟諳Adobe Photoshop、Illustrator、Premiere等操作 。

    三、

    具服務、學習、工作熱忱。

    四、

    具公文書製作、簡報處理能力,並熟諳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操作。
  • 工作項目
    一、本臺各項活動平面設計及文宣品設計。

    二、影片拍攝剪輯製作。

    三、年度暑期實習生規劃執行事宜。

    四、管理本臺官方臉書專頁及IG。

    五、公文處理、一般行政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本臺臺本部(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7號)
  •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完整履歷資料,並上傳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可至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上申辦)、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及填具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至本電臺官網訊息布告徵才資訊下載)等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為附件】,並於115年3月1日前上傳完畢。

    二、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訂契約者,撤銷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次徵才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聯絡電話:02-23888099分機5021人事室朱小姐;工作單位企劃科02-23888099分機5075陳代理科長。